目前對重大項目的狂熱追捧,已經導致科學體制內的承認機制發生扭曲,陷入一種典型的后現代學術資本積累模式。這種模式的最大弊端就是默許:大項目等于大貢獻,間接證明為高水平。在落后的科研管理體制下,這種學術資本積累模式還引發了一種真理相對主義的后遺癥,即誰有經費誰就有真理的解釋權,誰有更多的經費,誰就有更大的真理,畢竟真理的證明是需要錢來完成的。這就像日常生活中,誰有理的證明已經退化為不是靠事實本身,而是靠誰請得起最好的律師。這種后果是很可怕的。道理很簡單,大項目與重大發現不是一種必然關系,對于基礎科學研究來說,情況更是如此。因此,預算的公開化,可以有效捍衛真理的客觀性,畢竟,改變共同體的共識的成本是任何個人與單位都負擔不起的。
(作者為上海交通大學教授)
李俠:重大科技項目經費預算應公開《科學時報》 (2009-8-21 A4 周末評論)
我們可以原諒個人出于私欲目的的預算擴大化傾向,但不能原諒制度設計的有意縱容與包庇。
影響經費預算公開化的最主要障礙是科研項目預算的擴大化趨勢??蒲许椖款A算的擴大化與項目的彈性有關,所謂項目的彈性主要是指項目完成者的替代性問題。如果一個項目只有一個人就可以完成,沒有其他的有效替代者(或者其他候選者資歷不夠),那么,這個項目就是缺乏彈性的,從而導致項目的申報者可以大膽地把預算擴大化;而作為項目管理者的國家無法有效識別,或者出于戰略目標的考慮,也只好忍受這種預算的擴大化趨勢。問題是這種彈性是真實的彈性,還是制度設計造成的彈性(如資歷的評定等)?這就是科技管理水平高低的主要甄別標準。相反,如果項目有多人可以完成,這個項目就是富有彈性的,作為管理者的國家就可以輕易地壓低預算,而申報者考慮到有效替補者的大量存在,只好忍受預算最小化的現實。坦率地說,這兩種模式都不是最優的,最好的結果是物有所值,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只有通過預算的公開化才有可能實現。
重大科技項目也是最近幾年遭遇科技界詬病最多的領域,主要是由于重大項目相對于自然科學基金等項目的投入產出比的嚴重低效率。另外,在國內目前的評價體制下,重大科技項目日益被太多社會因素所捆綁,它暗含了太多的非科學目的與訴求,使得重大項目已經變相地淪落為單純的經費數額越發巨大而已,反而不是科學發現意義重大的代名詞。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反諷。反觀這些年我們的諸多重大科技項目,有多少成為世界的領先領域,又有多少真正解決了我們生活中遭遇的重大問題?結果不得而知,反而是項目經費的數額基本上可以與國際接軌了。朋友們私下里曾質疑:這些項目值這么多錢嗎?這個預算是怎么做出來的?雖然科研項目的中標不能采取工程項目中的招標競拍模式,但至少要讓大家知道這個錢是怎么花的,這個要求不算過分。由于科研項目的特殊屬性,出于學術保密的需要,項目的內容以及研究路線可以不公開,但是項目經費預算的公開應該是可以的。這樣做至少有如下3個好處:首先,最大限度地打消人們對重大項目的諸多非議,有效地遏制科研經費預算最大化行為的蔓延;其次,降低國家的常規監督成本,最大程度上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率;第三,最大程度上抑制科技事業運行中的諸多不端行為,如管理部門的設租以及相應的各種尋租行為。
可最大程度遏制科技經費運用中存在的諸多灰色地帶近日從科技部網站看到新公布的2009年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項目(“973”計劃)名單,公眾所能發現的信息只有3個:項目名稱、作者單位與擬安排經費預算數額,更多的信息無從查找。初步統計一下,2009年共批準立項項目109項,總投入15.9716億元,平均每個項目1465萬元。由此,不禁想到一個老問題:預算最大化何以成為可能?其實,在申報者與國家之間存在一種無形博弈,對于申報者來說,總是有意無意地渴望預算最大化;對于國家來說,總是希望項目預算的最小化。這種博弈如何實現均衡,其實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可惜在我們的科技管理體制中,這個現象一直處于被遮蔽狀態,這種遮蔽狀態造成了科技資源使用的嚴重低效率。鑒于這種理解,筆者認為,重大科研項目的預算應該公開,這既是對上述博弈的一個均衡解,又是一種高效的監督措施,可以真正使重大科技項目的運行處于一種敞開的狀態。同時,預算公開機制也可以最大程度遏制科技經費運用中存在的諸多灰色地帶。